让我回去,组织南方诸城,重聚人马,抢回鬼王城。”
“抢回鬼,你从来就没有拥有过那座城啊,据我所知,暴君进城后,只用了几天时间就完全降服了它,就算它已没了大军守护,倒戈的也太快了,哼,你是个厉害的人物,可我不得不说,你真的不适合做一个城主,要么用仁政让万民敬仰,要么就真的做个暴君让人怕你到灵魂深处,可你做的一点也不好两点都没做到。”
鬼王没有争辩,低下头不说话
,脸上都是怒气。
他是应该生气,这个叫杨牧的男人,杀了他三个儿子,如今又抢了他的地盘。
“好了,这人使用的攻击方式也真的厉害,我还没得到准确情报,原本我是跟他们打得互有来回,可当杨牧到达死骨平原后,敌军就快速撤出了,他们使用了范围性的超强攻击,一瞬间让我四百万大军葬身其中,八百年来,我们还没遇到这样的对手,所以或许也不应该怪你,只是这次的敌人真的强大。”
大家一听全都吓到,四百万人一瞬间都被搞死了这怎么可能,是怎样厉害的魔法,可以形成面积那样大的群攻
虽然有点不相信,但这话是从无所不知的魔王口中说出,由不得人们不相信。
魔王不说话了,似乎也在思考,只是他的脸上带着面罩,别人都看不见他的表情。
过了许久之后,魔王道
“我要大婚,十二王都是兄妹,很多年不见,虽然婚期还有三个月,我却也提前把你们叫来,就是想多相处相处,所以鬼不需返回,布安君,我派天盾法师与你同去防御敌人的高能量群攻魔法,派血魔法师与你同去刺杀了那暴君杨牧,在我大婚之前,你能否把敌人杀到外莽,然后再回来参加我的婚礼”
“魔王大人,您这场婚礼晚到了三百年,无论如何我是要回来参加的臣领命”
一高大方正脸的男子走出来说话,面带微笑。
其实他没有笑,只是眼睛比较小眯成一条缝,颧骨较高,嘴角长得有些上扬,因此是天生的笑面。
“恩,那就去吧,南方二十四城都归你管,七日内可调兵八百万,而你刚好能回去,到时候”
魔王停顿了下,看了看鬼王,然后才道
“鬼王成诸民,在敌人进军后纷纷倒戈,与我黑魔帝国并不同心,我命,潘阳城以南,也就是鬼王城在内的南境广大地区,不在留一活口,见人者,杀”
那布安君快速点头,而后转身离去。
大殿内还是鸦雀无声,大家不需要提意见,反正这么多年来,什么事只要是魔王参与,如何去做他都会安排好。
这个已经在王位上八百年的男人,对于在座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座大山,很多人从出生开始看到的就只是他的假面,还有那让人印象深刻的大白腿。
魔都很大,非常繁华,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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